1月14日上午10時許,武漢鐵路公安局浠水車站派出所民警在對行李房托運貨物例行檢查時發現,一編織袋內裝的全部是國家野生保護動物黃鼠狼毛皮、野兔毛皮等。 經清點,托運貨物共14件,2900余張毛皮,民警隨后在貨主租住地查獲尚未辦理托運手續的黃鼠狼毛皮527張,涉案價值約10萬元人民幣。經查,貨主吳某,40歲,浠水縣清泉鎮人,這些野生動物毛皮制品系其從各鄉鎮收購而來,準備販賣至安徽亳州。目前,警方將這些毛皮予以扣留,吳某因涉嫌非法運輸野生動物制品被依法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