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組織的“廢舊橡膠綜合利用座談會”在北京舉辦,來自全國各地的30余名業內專家和骨干企業代表參與了相關議題的討論。面對我國廢舊橡膠回收利用率亟待提高的現狀以及業內存在的一些混亂現象,與會者一致認為,我國應盡快出臺廢舊橡膠資源綜合利用法規或管理條例,使廢舊橡膠在回收、利用、管理等方面有章可循,并呼吁國家在產業政策、環保政策、財政和稅收政策上支持廢舊橡膠綜合利用。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會長鞠洪振在會上說:“企業應正確認識、積極應對當前國家有關經濟政策調整,以及橡膠工業經濟運行的新形勢。”他說,目前國家重點強調節約資源和資源再利用、保護環境及企業的社會責任。基于此,他認為,從整體看,我國現有廢舊輪胎處理、利用企業,存在規模小、效益低、技術裝備落后等問題。按照中央關于節約資源、資源再利用和保護環境的要求,國家有必要制定強制性的法規和條例,以規范行業、企業行為,充分用好這一資源,變廢為寶,化害為利,使這一產業健康發展。
據了解,廢舊輪胎是廢舊橡膠的主要來源,是國際公認的有害垃圾。歷史上美國、日本等國家都曾因為大量堆積的廢舊輪胎造成黑色污染,甚至釀成大火災。廢舊輪胎也是一種可以再利用的資源,可以變廢為寶。據測算,廢輪胎中含有58%~60%橡膠混合物可制成再生膠和膠粉,用于橡膠制品、建材、道路建設等領域,22%~24%的尼龍等合成纖維可加工成塑料制品,16%~24%的鋼絲為優質彈簧的原料。廢輪胎還是高能燃料,每公斤含有27.5千焦熱量,在國外主要用于工業鍋爐、熱電廠燃料。
有關專家介紹,我國目前年廢舊輪胎產生量在1億條以上。這幾年,我國廢舊橡膠的綜合利用,隨著橡膠工業的發展,有了長足進步,特別是適合國情的再生橡膠發展較快。2002年我國再生橡膠的總產量是110萬噸,2007年總產量達到220萬噸,翻了一番。我國廢舊輪胎的綜合利用水平還有待提高。據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統計,我國目前的廢舊橡膠綜合利用率為70%,歐美發達國家則接近90%,并且在產品結構、企業經營理念和技術水平上與世界先進水平差距明顯。
以輪胎翻新為例,從美、日等發達國家廢輪胎利用渠道分析,舊輪胎符合翻新條件的,首先進行翻新。不能翻新的,再進行再生膠、膠粉等其他用途的加工。翻新輪胎的使用壽命相當于新胎的60%~80%,預硫化翻新輪胎基本接近新胎,翻新1條舊輪胎消耗的原材料只相當于制造1條同規格新輪胎的15%~30%,消耗的能源約為新輪胎的20%~30%。我國翻胎業卻很落后,由于“一條輪胎用到報廢”的消費習慣廣泛存在,以及載重車大量超載的現實,造成我國大量新胎不具備翻新的條件,成為一次性用品,造成資源浪費。
為促進我國廢舊橡膠綜合利用走上良性發展軌道,進而使橡膠行業發展循環經濟,不斷增強在國內外市場競爭力,就要通過有關政策,明確發展方向,淘汰落后工藝和產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規范市場。
為此,鞠洪振建議,以新輪胎生產為主,從源頭抓起,調整優化產品結構,提高合格率,不合格產品不出廠。減少廢舊橡膠產生量,縮短廢舊橡膠產生周期。在引導輪胎生產大企業、大公司在利用技術、人才、設備優勢生產、優質產品的同時,還應做好對全鋼載重子午胎的回收與翻新。輪胎廠與翻胎廠加強合作,研制翻胎新工藝、新設備,制定翻胎行業操作規范。要重點發展無味再生膠、合成再生膠和專用再生膠的生產及其后加工利用。對膠粉的生產要與市場緊密結合,不要盲目上馬。對廢舊橡膠綜合利用企業應實行準入制,實行環保一票否決。繼續加大對輪胎正確使用的宣傳教育力度。對廢舊橡膠收購、處理、利用各環節,實行優惠政策,重點是扶持處理和利用環節,并堅決禁止一切廢舊輪胎、輸送帶進口。
鞠洪振對未來充滿希望:“國家通過法規、條例進行強有力的政策引導和行政干預,可以使環保與效益二者兼得,使廢橡膠綜合利用產業不斷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