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修改對原產(chǎn)于中國、歐盟、烏克蘭和韓國硝酸鈉反傾銷案的調查期,傾銷調查期由2011年10月~2012年9月修改為2011年10月~2012年12月,損害調查期則修改為包括2009/10財年、2010/11財年、2011/12財年和傾銷調查期(2011年10月~2012年12月)。
2013年6月,印度對原產(chǎn)于中國、歐盟、烏克蘭和韓國硝酸鈉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