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和保增長、調結構的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堅決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加快轉變原材料工業發展方式,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技術改造、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節能減排降耗為重點,優化產業布局,加快產業升級步伐,不斷提高中部地區原材料工業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導向與政府推動相結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加強組織協調、注重政策引導、改善市場環境,發揮政府部門在抑制產能擴張、整合社會資源、推動跨區域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堅持兼并重組與體制創新相結合。扶優扶強,支持企業通過聯合重組整合產業資源,提高產業集中度,優化資源配置。通過深化改革,加快構建有利于企業兼并重組的體制和機制。
堅持技術改造與淘汰落后相結合。充分發揮企業自主創新的主體功能,積極采用信息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大力開發新材料,培育新的增長點。
堅持發揮本地優勢與區域產業互補相結合。根據各地區資源環境、產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合理調整產業布局,加快整合上下游產業,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提高中部地區原材料工業整體競爭力。
(三)調整目標
1.兼并重組取得重大進展。有色金屬企業兼并重組取得新突破,重點培育1-2家具有國際競爭力、5-8家在國內領先的大型企業集團;鋼鐵冶煉企業數量得到較大幅度壓縮,培育1家具有國際競爭力、2-3家在國內有較強競爭力的鋼鐵企業集團;建材企業跨地區兼并重組取得新進展,培育1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建材企業集團,初步形成8家以上年產能超千萬噸的區域性水泥企業集團;化工行業兼并重組取得積極成效,年銷售收入超百億企業達到10家以上。
2.產品結構進一步優化。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金屬和非金屬深加工產品、精細化工產品比重進一步提高,為新能源、電子信息、裝備、航空航天、國防軍工等高新技術產業提供新材料的能力進一步增強。玻璃深加工率達到45%,中高檔建筑陶瓷占陶瓷比例達到40%,高端石化產品自給率明顯提高,高濃度化肥比重提高到80%。
3.落后產能按期淘汰。全面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30噸及以下的轉爐和電爐,逐步淘汰160KA及以下鋁電解槽,限期淘汰年產5萬噸以下鉛鋅冶煉廠、年產1萬噸以下金屬鎂等“小有色”企業,爭取全面淘汰中部地區落后水泥和玻璃產能,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8萬噸以下合成氨裝置。
4.技術進步明顯加快。力爭在關鍵工藝技術、節能減排技術,以及高端產品研發、生產和應用技術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重點大中型鋼鐵企業60%以上產品實物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采用富氧底吹等先進技術的鉛冶煉能力達70%,無鉻高檔堿性耐火材料實現產業化,新型自主創新煤氣化技術取得成功并推廣應用。
5.產業布局更加合理。符合主體功能區定位、與資源稟賦、市場規模、環境承載能力等相協調的原材料工業布局進一步優化,沿江、沿主要交通干線和能源、資源產地的原材料工業基地進一步壯大,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區域特色、比較優勢明顯、競爭力強的產業集群。
6.節能減排取得積極成效。原材料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十五”末明顯下降,能源消耗達到國家限額標準,基本實現余熱余能100%回收利用,硫利用率達到97%以上,廢渣100%無害化處置,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雙達標,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清潔生產水平顯著提升。